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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公告
注冊成功
做生意,誰敢沒商標,如何注冊?
商標注冊中遇到了阻礙,如何化解?
商標使用中遇到了授權、到期、信息變更,該如何處理?
商標被侵權了,該如何應對?
全國商標一站式服務:為什么要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的好處?何為在先申請原則?商標注冊流程和申請文件?商標常見問題解答?
商標轉讓可以讓受讓方快速獲得商標權利的一種途徑,轉讓方將商標出售必經之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有效期內,將權利依法律程序,將權利轉到另一方。
商標變更即權利人向商標局通過提交變更申請,以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商品的手續。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若申請人不服駁回決定,須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陳述答辯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對駁回決定進行審查并做出是否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到商標局備案。 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由許可人辦理。
商標申請人發現商標申請文件或商標注冊文件有明顯錯誤的,申請人可申請商標更正。
商標為什么會被撤銷,商標撤銷后的救濟途徑有哪些,商標注銷和商標撤銷有什么不同